從蘇格拉底、柏拉圖開始,哲學家們(不同於以前的思想家)主要不是講人與存在的“契合”或人與萬物的融合為一,不是講自然與精神的“實體性合一”,而是逐步地把抽象的概念如思維、存在、普遍性、特殊性、本質、現象、一、多、質、量、必然、自由等當作一種獨立於人以外的東西來加以追求。哲學就是以進入抽象概念的王國為最終目標的學問,就是渴望進入抽象概念王國的學問,西方現當代哲學家把這種傳統的哲學稱為“概念哲學”。黑格爾在肯定和讚賞柏拉圖關於哲學以把握普遍性概念、理念為自己的任務的思想時說:“認識理念就是哲學的目的和任務。”[1]對哲學的這種界定,在西方統治了幾千年,一直到黑格爾死後,包括馬克思主義在內的西方現當代哲學才改變了這種界定。在中國,半個世紀以來,我們所廣為宣傳的哲學基本上屬於西方傳統的“概念哲學”的框架。改革開放以來,人們對哲學的看法有所改變,但未脫舊的窠臼。時至今日,人們一聽到我這裏講的“哲學是什麽”這個題目,首先想到的答案很可能就是,哲學是在抽象概念裏打圈圈的學問。自柏拉圖到黑格爾,在西方哲學史上占統治地位的這種概念哲學盡管與西方科學的繁榮發達有密切聯係,但他又的確把哲學變成了蒼白無力、抽象乏味的東西,把人生引向枯燥而無意義的境地。
[1] 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2卷,195、197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