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哲學導論

三、審美意識給人以自由

1.自由在於超越必然

哲學家們都認為審美意識給人以自由。康德說:“詩使人的心靈感到自己的功能是自由的。”[1]黑格爾說:“審美帶有令人解放的性質。”[2]這引發我們提出一個問題:自由究竟來自認識還是來自審美?或者用《老子》的話來說,究竟來自“學”?還是來自“學不學”?我們平常說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這就是主張自由來自“學”。但學得了知識,就等於獲得了自由嗎?我以為盡管認識必然性比盲從必然性要自由得多,但有了對必然性的認識,還得更進而有超越必然性的自由意識或境界。認識不等於境界,認識必然不等於進入自由境界。康德著重論證了自由境界之超越必然性知識的本質,對西方傳統形而上學,做了一次衝擊,但康德的自由境界具有超驗的性質。黑格爾雖然承認審美有令人解放的性質,並力圖讓自由不脫離必然,但他的概念哲學最終還是把自由變成了永遠不可企及的幽靈。要真正獲得自由的意識和境界,則必須超出西方近代哲學史上自笛卡爾到黑格爾其中也包括康德的傳統的主客關係模式。

主—客關係式是以主客彼此外在為前提,主體受客體的限製乃是主客關係式的核心,因此,不自由便是主客關係式的必然特征。隻有超越,才有真正的自由。原始感性的直覺認識中的悲痛、流淚是一種限製,一種不自由,但因一首詩、一曲戲的感動而流淚、而悲惋,則是一種自由的享受。關鍵在於審美意識中的悲惋、流淚是原始感性直覺中的悲痛、流淚的超越,我們平常稱之為“升華”。欲念中利害的計較給人以煩惱、痛苦,原因也是由於主客關係式給人以限製;即使是生理上的快感,也是一種限製,它不過是欲念的滿足,而“欲壑難填”,欲望與限製相伴而行。如能做到不“以物累形”,不“以心為形役”,那就有了自由,這裏的關鍵也在於超越,我們平常稱之為“超脫”。認識的結果隻是關於必然性的知識,而審美意識的創造性則可以顯示無限的可能性,這是一種不受限製的自由,一種最大的自由;這裏的關鍵同樣在於超越,所謂“遊乎方外”,除了超脫世事或利害之外,似亦包含無限可能性的意義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