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哲學導論

第十四章 審美價值的區分

一、黑格爾論藝術價值的區分

1.語言的藝術(詩)具有最高的審美價值

一般對藝術的分類,大多是以有形與無形、無聲與有聲、無言與有言為標準,例如建築、雕刻、繪畫屬於有形,音樂和詩屬於無形;建築、雕刻、繪畫屬於無聲,音樂與詩屬於有聲;建築、雕刻、繪畫、音樂屬於無言(這裏的音樂指不包括歌詞在內的樂曲),詩屬於有言。至於這些藝術門類的審美價值之高低,則眾說紛紜,各有千秋。黑格爾的藝術分類是哲學家和美學家中最係統、最詳盡、最明確的。他的分類標準也是人所共知的,即以精神與物質的適合程度,或者說以精神戰勝物質的程度為劃分藝術門類高低的標準:一種藝術門類愈受物質的束縛,精神活動的自由愈少,則愈低級;反之,一種藝術門類愈不受物質的束縛,愈顯出精神活動的自由,則愈高級。據此,從建築、雕刻、繪畫到音樂、到詩,便是一個物質性的束縛愈來愈少、精神性的自由愈來愈強的過程,因而也是各種藝術門類由低級到高級的過程:建築是最具物質性的,是藝術中最低級的門類;詩以語言為媒介,是最少物質性的,屬於藝術中最高級的門類。黑格爾的這種分類標準,若按有形與無形、有聲與無聲、有言與無言的劃分,則可以說是無形高於有形,有聲高於無聲,有言高於無言。例如音樂不占空間,隻占時間,是無形而有聲的,它高於占平麵空間的有形而無聲的繪畫,更不用說它高於立體的同樣是有形無聲的建築和雕刻;又如音樂與詩雖然都是有聲的,但詩之不同於音樂的特點在於詩是語言的藝術,而音樂則是有聲而非語言的藝術,故詩高於音樂。顯然,黑格爾在他的藝術分類中,除表達了精神超出物質的基本思想之外,還表達了一個與之相聯係的重要觀點,即語言高於形體,高於一般的聲音;語言比起形體和一般的聲音來,最能表達精神性的東西(當然是指在藝術的範圍之內)。語言的藝術(詩)所保留的最後的物質性的東西是聲音(至於占有平麵空間的繪畫和立體空間的建築、雕刻所具有的物質性的東西,在語言的藝術中則更是早已被揚棄、被轉化了),這一點是與音樂共同的。但在黑格爾看來,音樂裏的聲音能直接引起人們的內心感情,而詩裏的聲音則轉變成了語言,聲音成了表示觀念和概念的符號,它是間接地通過觀念和概念而引起人的內心感情。語言高於單純的聲音之處在於它運用它所特有的觀念、觀感之類的精神性媒介(聲音隻是起輔助作用的媒介),通過語言文字的具體陳述,能把精神內容的豐富性、特殊性更明確地、更具體地表現出來,而不是像音樂所表現的內心生活那樣還隻是一般性的和隱約模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