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語言的意義由指向感性對象和抽象概念轉換為指向無底深淵的世界
主客關係式的主體性形而上學沿襲柏拉圖主義的方向,把世界分裂為感性世界與超感性的概念世界、現象的事物與本質的事物(“真正的世界”);在這種哲學觀點的指引下,語言表達的意義被歸結為由說話的主體指向客體:或指向感性的對象,或指向抽象的概念,總之,都是指向在場的東西,前者是變動不居的在場,後者是永恒的在場。由於這種語言觀以要求在場為意義的根本條件,所以,沒有任何對象的語言,或不符合邏輯概念的語言,在它看來,都是無意義的,例如“一座金山”或“方形的圓”就被看成是無意義的。[1]
傳統形而上學的終結和現當代的現象學否定了超感性的抽象概念世界,要求人們專心致誌於具體事物本身及其自我顯示,這樣,事物的意義就不在於表麵現象指向所謂“真正的世界”或抽象概念,也不在於由此一事物指向彼一事物,而在於指涉一事物所一向源於其中的萬事萬物本身之整體,或者用海德格爾的話來說,在於指向“世界”。所以,要理解某事物,就要參照“世界”這一“敞開的參照體係”(an open system of references)[2]而不是參照抽象的普遍性概念或某一個別的事物,這就叫作“從事物自身理解事物”(to understand it from itself)或“自我顯現”(self-showing)[3]。這樣,語言表達也就得到了重新的界定:語言的意義不是指語言要去表達獨立於語言的某確定的對象或某確定的概念,而是(用海德格爾的說法)事物從中顯現自身的“漂流著的世界”,是作為Dasein之Da的“言說”(Rede)[4],亦即“世界”之展露口。
對於這種意義下的語言來說,某個具體對象的“直觀在場”是不需要的,作為某一類對象的永恒在場的概念也是不需要的,它所需要的是一切存在者(beings)之“集合”,這“集合”就是“是”(Being)之本義。換言之,“是”(Being)集合著一切:在場的,不在場的,顯現的,隱蔽的,而且這一切是無窮無盡、沒有止境的。語言言說著這無底深淵的一切[5],同時也言說著存在者的真正內涵——言說著存在者之所是。但是,我再重複一句,它並不需要某個具體對象或某個概念。正是在這種意義下,沒有任何可能的感性對象的“直觀在場”的語言,仍然是有意義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