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神發展的諸階段往往同時交織在一起
按人的精神發展階段之由低級到高級的順序來說,人乃是先有“原始的天人合一”,然後才有“主客關係”(其中包括認識、實踐),最高的是“高級的天人合一”。但人在能區分主客從而達到明確區別於動物的意識水平以後的漫長歲月裏,這三個階段往往又是同時交織在一起的。有時是“原始的天人合一”占主導地位,這時,人主要表現為與一般動物無異;有時是“主客關係”占主導地位,這時人主要表現為求知欲、功利追求以至道德上的向往等,個人的日常生活大多處於這種狀態,人類中的大多數處於這種狀態;有時是“高級的天人合一”即審美意識占主導地位。這時人主要表現為超越日常生活而處於自由、高遠的境界,人類中少數“優選者”——詩人往往能處於這種精神狀態,但是從人皆有詩意的廣義的審美意義來說,人一般地皆有超主客關係的境界,隻是在水平上有高低之不同,而且一般人在這方麵達不到真正詩人的水平。
超主客關係必須通過主客關係。超主客關係的境界是由每個人所具有的認識、實踐以至每個人與世界上、社會上長期的千絲萬縷的相互聯係、相互影響、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境界可以隨著個人的成長而不斷變化,但一定的境界(不論其高低水平和形態如何不同)總是有意無意地指導著一個人的日常行為,包括道德行為在內。有某種境界,就有某種道德目標;境界的高下決定著道德意識的高下。
2.審美價值決定道德追求和科學技術發展的目標
美國哲學家莫裏斯(Charles W.Morris,1901—1979)從指號學的觀點出發,把言論的形式分為三種,即美學形式、科學形式和技術形式。“科學言論突出指號與對象的關係。”“美學言論以一種獨特的方式強調指號結構本身”,“技術言論重視指號在使用者的實踐中的效果”。他認為美學指號是形象,此形象讓人從中直接感知其價值,而不關心它所可能指示的其他對象;科學言論的指號注重指號與對象是否符合一致,強調語言指號的證實性,目的在於預測未來;技術指號的目的在於促使人們實現價值而行動。因此,在莫裏斯看來,人類的活動就是在審美意識中通過美學指號把價值顯示出來,然後通過科學以預知行動的條件和後果,最後則是通過技術把價值實現出來[1]。這裏且不去全麵評價莫裏斯的整套理論,我所感興趣的是,他把審美意識看得高於科學技術,科學技術服務於審美價值的實施,他的這一觀點對我們頗有啟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