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一切都看成是使用對象的人隻能生活在過眼雲煙中
人們常常慨歎世事如過眼雲煙,人生沒有意義。我以為布伯關於過去和現在的分析可以對這種慨歎起一點消解的作用。
布伯斷言,僅僅按照“我—它”公式把一切都看成是“它”(物、對象)而生活的人,是隻有過去而無真實現在的人,換言之,一個人如果隻滿足於把事物當成對象,隻滿足於在經驗中認識物和使用物,那麽,他就隻能生活在過去,他的生活便是缺乏現在的現實內容的,也就是說,是空虛的、無意義的,因為物、對象總是如過眼雲煙、轉瞬即逝的,總是過去式的。隻有在“我—你”關係中看待事物或世事,事物或世事才不是過去的,而是現在的,這是所謂現在,不是指通常意義下的時間點,而是指有充實內容的現在,是指在相互關係中永恒現存的東西[1]。“現在源於‘你’的出現。”[2]因此,對於在“我—你”關係中生活的人而言,世事或事物是永存的(現在的),其人生意義是充實的。
2.“我—你”間的相互回應與“我—它”(主—客)間的相互限隔
布伯特別強調“我—你”關係中所講的“關係”的相互性:“我們不要嚐試去削弱來自關係的意義的力量:關係是相互的。”[3]在布伯看來,“我—它”之間,隻有“我”對“它”(物、對象)所施加的主動作用,沒有“它”對“我”的主動作用。也就是說,“我”對“它”的活動是及物動詞的活動,“它”對“我”沒有“回應”,“它”完全是被動的。布伯認為,這就表明“我”與“它”之間沒有進入“關係”的領域,即沒有“相互性”。隻有“我—你”才“建立關係的世界”[4],在這裏,雙方都是自由自主的,雙方可以相互回應。[5]
“我—它”既然是“我”對“它”所采取的及物動詞的活動,所以“我—它”範疇頗相當於西方近代哲學的“主體—客體”的思維方式。事實上,布伯自己也明確說過,在“我—它”範疇中,“主客間的限隔便建立起來了”[6]。正因為如此,布伯盡管認為在“我—你”和“我—它”中,一說到“你”或“它”,就要說到“我”,但隻有“我—你”才能說是一個整體(the whole being),而“我—它”則“決不能說是一個整體”[7]。據此,我在下麵談到布伯的“我—你”關係時,也往往把它表述為“我—你的一體關係”,實際上也就是人與萬物一體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