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宇宙不曾限隔人,人自限隔宇宙”
布伯認為,“我—你”關係先行於“我—它”。“關係是最原始的”(In The Beginning Is Relation)。“原始人的語言”“主要指示一種關係之整體”[1]。這也就是說,人在認識到自己是“我”而與“它”分離之前,本來是生活在“我—你”一體的關係之中的。人生之初,本無自我意識,人一旦意識到有我,他就進入“我—它”的範疇之中,把自己當作主體,把“它”當作對象或客體。例如當我說“我看見樹”時,這就意味著我有了以樹為對象的知覺,意味著有了“主體與客體之間的限隔”(the barrier between subject and object)[2]。如果可以借用陸象山的語言來說,這就叫作“宇宙不曾限隔人,人自限隔宇宙”[3]。“宇宙不曾限隔人”在這裏是指“我”本與“你”處於一體關係中,“人自限隔宇宙”是指人因意識到了自我而產生了主客間的“限隔”。
和布伯把“我—你”的一體關係看成先於“我—它”的基本思路一樣,在西方現當代哲學家和神學家中,把超主客的統一體或者說(人與世界的)融合體作為自己思想的最高原則,幾乎成了主導的思潮。尼采大力反對主體與客體的概念,強調主客融合的“酒神”狀態;海德格爾貶低主客關係的思維模式,主張人與存在的“契合”;雅斯帕斯(Karl Jaspers,1883—1969)把存在分為可以客觀化為客體的領域、生存的領域(即不能作為客觀對象的領域)和超主客的領域,即“大全”的領域,“大全”的領域最高;馬塞爾(Gabriel Marcel,1889—1973)區分“神秘”的領域與“問題”的領域,後者可以客觀地從外部去考察研究,前者則主客不分,隻能從內部去親身體驗,主客的僵持對立應由二者的融合、交流來代替,俾能超越自我中心;梯利希采取了海德格爾的基本思路,認為自我寓於他所屬的世界之內,主體—客體模式以存在的基本結構“自我—世界”為前提,所以他明確斷言,與主體對立的客體不能成為最高的、終極的東西,真正終極的東西隻能是超越主客關係的;如此等等。姑無論這些人有的把超主客的統一體引向審美意識(如尼采),有的引向宗教與審美的結合(如海德格爾),但他們把超主客的統一體視為高於主客關係的東西,則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