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哲學導論

二、儒家的“萬馬齊喑”的倫理學與哈貝馬斯的“交談倫理學”

1.哈貝馬斯的“認知主義”倫理學

哈貝馬斯的交談倫理學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礎之上的,這是哈氏倫理學與康德倫理學的一個重要共同點,隻不過康德所講的實踐理性是獨白式的,而哈貝馬斯所講的理性則是個人與個人之間、主體與主體之間通過交談,共同訴諸理性,以達到共識。哈貝馬斯主張用道德的方式以解決各個個體或主體行為之間的矛盾來代替暴力的方式和強製的方式。道德行為是主體與主體之間進行真正的相互溝通、彼此理解的行為,在其中,雙方通過自己所提出的理由作為論據,以達成共同接受、共同認可的規則或規範。這裏,雙方唯一服從的標準是理性——理由,而不是任何強製性的外在力量,所以這樣達成的同意和一致是非強製性的,是合乎理性的。正因為如此,哈貝馬斯明確地稱他的交談倫理學是“認知主義”和“主知主義”的倫理學。“認知主義”就是以理性為基礎,而不以情感主義和直覺主義為基礎;即使是個人的情感、愛好、欲望之類的非理性的東西也要建立其合理性的根據,使之具有普遍性。反之,“非認知主義”則認為道德規範是個人情趣,屬於純粹由主觀方麵決定的東西,無理性、理由和普遍性之可言。

2.“理想的談話環境”的“假定”

哈貝馬斯深刻地注意到,在實際生活中要求人們的交談、對話隻服從理性——理由而不受任何強製性因素的幹擾(例如權勢的脅迫,利害的引誘,社會輿論的偏見,不平等和不能自由發表意見的傳統,等等),幾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因此,他把自己所提出的不受理性——理由以外的力量所左右的所謂“理想的談話環境”稱作是交談中的一種不可缺少的“假定”或“預期”,這就是說,交談、對話不一定就產生完全合乎理性——完全根據理由的一致和同意,但哈貝馬斯強調,要達成這樣的一致和同意,交談、對話是唯一可行的途徑。哈貝馬斯的這個思想啟發了我們,“理想的談話環境”雖然在現實中幾乎不可能找到,但這畢竟是一個合乎理性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