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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人格概述

一、人格的特征

“人格”一詞的英文personality是從拉丁文persona演變來的。拉丁文的原意是麵具。麵具是用來在戲劇中表明人物身份和性格的,而這也就是人格最初的含義。早在古希臘時期,人們就已開始使用“人格”這一概念,並引申出較複雜的含義,包括:一個人的外在行為表現方式、他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與其工作相適應的個人品質的總和、聲望和尊嚴等。在現代英文詞典裏,仍然可以在personality這一詞條下看到上述含義的影子。

心理學家們對人格的定義並不完全一致。阿爾波特曾列舉出50種不同的定義,足見人格概念中的分歧,同時這也表明了人格的複雜性。但眾多定義有一個基本相似的看法,即認為人格是與人的行為風格或行為模式有關的概念。如果把諸多學說總結起來,可以這樣概括:人格是心理特征的整合統一體,是一個相對穩定的結構組織,是在不同時空背景下影響人的外顯和內隱行為模式的心理特性。人格標誌著一個人具有獨特性,並反映了人的自然性與社會性的交織。

這個定義體現了人格的複雜性與多維性,它包括以下幾點。

(一)整體性

人格體現了一個人表現在行為模式中的心理特性的整合,它是一種心理組織。它不能被直接觀察,但卻經常體現在人的行為之中,使個體表現出帶有個人整體傾向的精神風貌。

(二)穩定性

由許多個性特征組成的人格結構是相對穩定的,在行為中恒常地、一貫地予以表現。這種穩定性具有跨時空的性質,即個體人格在各種情境刺激的作用下,產生的個體行為具有廣泛的一致性。但是這種穩定性是可變的、發展的而不是刻板的。這是因為,各種人格特征在某個人身上整合的程度(如穩定性)不同;一個人可能具有相反性質的特征,在不同情境中可反映它們不同的方麵;暫時性地受情境的製約,表現出來的並非個人的穩定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