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詩評[1] 付涼潔[2]
【內容提要】
無論在國內法與國際法體係中,後法優先原則都是一項解決法律衝突的重要法律工具。《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0條通過對後法優先原則的編纂,為解決國際法律體係中的條約衝突提供了一條積極路徑。但由於國際條約錯綜複雜的情況,後法優先原則在解決條約衝突中的作用會受到很多製約。將其作為“剩餘規則”納入到衝突解決的整體體係之中,是後法優先原則充分發揮作用的關鍵所在。
【關鍵詞】
·條約衝突
·後法優先
·國際法不成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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