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京師法律評論(第七卷)

二、社會誌願者參與社區矯正的現狀

從我國社區矯正試點省市的實踐來看,各試點地區都很重視誌願者的挖掘與利用,將誌願者作為未成年犯社區矯正隊伍中的一部分。例如,在北京市,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發布的《關於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意見》指出:“建立專業矯正力量與社會矯正力量相結合的矯正工作隊伍”,“社會矯正力量主要是社會誌願者。”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發布的《北京市社區矯正工作實施細則》第6條規定:“社區矯正工作隊伍由專業矯正人員和社會誌願者兩部分組成。”從北京市各區縣試點的情況來看,著力推行專群結合、專兼結合的“3+N”社區矯正工作模式。其中的“N”,即若幹名由社區幹部、社區居民和社區服刑罪犯家屬等誌願者組成的群眾兼職力量。[4]北京市宣武區2005年1月21日聘請了21名心理專業大學生和2名律師作為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工作誌願者,旨在通過整合社會優勢資源,對未成年社區服刑人員開展誌願服務、公益勞動、法製教育、文化教育、心理健康知識教育等社區矯正活動,引導、幫助其矯正不良思想和行為習慣,提高道德水平和法製觀念,促進其形成健康人格,順利回歸社會。[5]

北京市之外的其他地區,上海市建立了全國首個省級社會幫教誌願者協會,逐步構建了遍及18個區縣的誌願者組織網絡,建立起一支包括心理學、法學、醫學、教育學等多種專業人才及社會熱心人士在內的近萬人的誌願者隊伍,並吸納了400餘家企業作為團體會員。[6]江陰市成立“未成年人社區矯正誌願服務團”,首批確定了73名社區矯正誌願者。他們當中有的是經驗豐富的政法工作者,有的是熱心關心下一代的老幹部,還有的是一些年輕的團幹部、大學生村幹部。他們將在各鎮、街道、開發區辦事處團委和司法所的指導下,以思想引導、心理疏導、法律服務、文化教育、就業導航、困難幫扶六個方麵為主要內容,研究個性化幫教方案,協助開展對未成年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幫助活動。[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