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6年3月16日第146號法律,意大利批準了《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又稱《巴勒莫公約》或《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3],同時還批準了該公約關於偷運移民、拐賣人口和偷運武器的三項附加議定書。
公約的批準標誌著在意大利的法律中落實了打擊有組織犯罪的基本的國際手段。2000年12月,各國簽署公約的代表聚集在意大利巴勒莫。巴勒莫是一個有重要影響和象征意義的地方,因為這裏與兩位法官喬瓦尼·法爾科內(Giovanni Falcone)[4]和保羅·波爾塞利諾(Paolo Borsellino)[5]有著緊密的聯係。要特別注意,盡管意大利於2000年12月就簽署接受了該公約,但卻成為最後批準該公約的幾個國家之一。
事實上,如果沒有絕大多數國家之間的互助與合作,則無法實現對犯罪組織的有效打擊。該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為打擊有組織犯罪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工具和手段,因此可以說該公約的批準體現了一個重要的目標(即打擊有組織犯罪中的國際合作——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