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法教學一般模式
經曆30多年的發展,在經濟法基礎理論和相關法律製度逐步完善的基礎上,我國經濟法教學無論在內容和形式上,都有了較大發展。經濟法基礎理論日漸完備,經濟法學界在經濟法的概念、調整對象、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則等方麵逐步達成共識;各種經濟法律製度相繼確立,體係化日益增強;借助現代多媒體手段,課堂教學更加生動、多樣化;授課方式更加成熟,更趨穩定。
然而也須看到,對於經濟法教學,無論是財經類院係,還是法學專業的經濟法課程,目前普遍沿用傳統的授課方式。即使是現代多媒體技術和網絡技術在高校得以推廣,教學手段日益多樣化、簡便化,經濟法教學仍然會受傳統教學的影響,在教學內容和教學形式上,純粹或大部分以理論講授為主。
傳統經濟法教學通常涵蓋三方麵內容:(1)知識講授,利用PPT等教學手段,通過課堂“填鴨式”的授課方式,將經濟法知識講授給學生;(2)法規解讀,摘出部分重點法條,詳細介紹立法背景、立法目的、法律適用等;(3)典型案例分析,通常選取個別典型、新近案例重點分析相關經濟法理念、原理及法律適用等問題。以上三個方麵,筆者認為,在知識講授層麵,由於經濟法基礎理論係統性不足,各經濟相關法律製度彼此相互獨立、關聯性不強且內容繁雜等原因,傳統的講授方式通常難以培養學生運用經濟法原理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在法規解讀方麵,容易導致學生隻能孤立地進行法條背誦記憶,對經濟法規缺乏全麵性理解和消化;在案例分析環節,課堂互動不足嚴重製約著教學質量,所選案例新穎性、典型性是該環節的基本要求,但學生互動和發言積極性也很關鍵。
(二)經濟法教學進一步發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