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京師法律評論(第七卷)

二、經濟法教學體例現狀及發展方向

通常認為,教學過程分為兩個部分,即授課內容和授課形式,對於一個完整的課程建設來說,兩者缺一不可。經濟法教學體例同樣體現在這兩個方麵。

(一)傳統經濟法教學體例優點與不足

自1999年全國大學擴招以來,國內各高校法學院學生激增。課堂人數增多導致教學任務量加大,課堂秩序不好把握,課堂效率低下等突出問題。而傳統的經濟法教學體例則能較好地解決上述矛盾。首先,在授課內容上,統一的教學大綱決定了經濟法教學主要內容的一致性,使不同的班級在教學內容和進度上不致有太大差異,相互間有一定的可比性;其次,由教師主導課堂教學,能夠有效維護課堂秩序,把握教學進度,監督學生按時完成相關作業,較好的維護多數學生學習的權利;另外,全麵的教師主導教學可以對學生統一管理、統一評估,進而引入競爭機製,區分優劣。這種教學體例對於維持大課堂教學具有較大優勢,但不可避免會導致學生積極性不高,課堂參與性不強,學生學習缺乏主動性等諸多問題,並最終導致學生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受到較大製約。

近年由於法學院畢業生激增,且質量參差不齊,就業率偏低,國內多數法學院已開始提高進入門檻,限製招生規模,以保證畢業生質量。在這種情況下,傳統的經濟法教學形式已不能完全適應未來經濟法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需求。因此,有必要改進傳統的教學體例,以應對培養高素質複合型應用人才的目標。

(二)經濟法教學體例的發展與完善

傳統的經濟法教學體例包括知識講授、法規解讀、案例分析以及教師全麵主導型的授課方式,需要對其進行發展、完善。

1.豐富課程教學內容,完善教學資源,加強課程建設

首先,完善經濟法課程教學大綱,結合經濟法學界新的研究成果以及達成的共識完善經濟法基礎理論,更新教學講義,增強經濟法教學的係統性和完整性;其次,豐富教學參考材料。相關材料不應隻局限於典型案例以及相關經濟法規,延伸閱讀材料、相關思考題、諸如司法考試、注冊會計師考試、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研究生入學考試相關真題等均可納入其中,成為經濟法課程教學的內容;另外,應重點培養學生收集經濟法相關中文、外文文獻的能力,為其個人經濟法學習奠定基礎;最後,在既有條件下,建設經濟法教學網站,一方麵可以共享學習資料;另一方麵加強學生之間以及師生間的互動交流,以提高學生學習的主動性,提升教學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