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京師法律評論(第七卷)

四、一種理論講授與學生參與相結合的經濟法教學模式

(一)“學生參與”的界定

傳統的教學模式通常是由教師全麵主導,學生參與積極性不強,師生互動程度不高,容易導致法學教育成為單純的授課式教育。筆者所倡導的學生參與型的經濟法教學,著重強調經濟法課堂中學生的參與度,具體體現在授課內容建設和授課方式建設兩個方麵。一方麵,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授課資料的準備過程,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激發其學習的自主性和積極性,培養其經濟法相關研究能力;另一方麵,在授課上采取較為靈活的形式,課堂上適當加入以學生為主的環節,教師輔以指導、點評,同時爭取增加模擬教學和實地教學的內容,讓學生切實參與到理論探討與實務工作當中,以契合培養複合型應用型人才的要求。

(二)“學生參與型”經濟法授課內容建設

1.課程大綱及教學講義

經濟法教學大綱是經濟法教學的指導性、綱領性文件,統率經濟法教學的目標、內容和教學安排等內容,對於經濟法教學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建立新的授課形式必須以調整和完善教學大綱為基礎和前提。新的經濟法教學大綱可以考慮以培養經濟法卓越法律人才為宗旨,在總結現有經濟法理論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合理布局教學規劃及內容,加強經濟法基礎理論教學,將經濟法基本理念融入經濟法律製度的教學當中,強化經濟法學科的體係性和各經濟法律製度之間的關聯性,區分重難點,合理規劃課時。

教學講義是經濟法授課的重點內容,須嚴格依照教學大綱要求,合理設計授課重難點。一方麵,教學講義要吸收經濟法學界所取得之共識,尤其是在經濟法基礎理論方麵的共識,完善經濟法基礎理論。針對各經濟法律製度,合理界定其界限和範圍,區分重難點,合理安排授課內容,構建較為合理的經濟法教學體係;另一方麵,在講義中融入新近的典型案例、熱點案例、各類考試真題等,豐富講義內容,以增強教學講義的時效性和豐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