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大國,具有全球最為豐富的減排資源。自2005年2月16日《京都議定書》生效以來,清潔發展機製(以下簡稱CDM)在中國獲得了長足發展。目前中國CDM項目數量居世界第一,成為全球最大的CDM項目供應國。
(一)CDM項目及交易情況
中國的碳排放權交易(以下簡稱“碳交易”)除了極少量的自願減排交易外,主要是通過CDM機製進行的。CDM是“京都三機製”中成本最低的一個,它的核心是工業化發達國家通過提供資金和技術的方式,與發展中國家開展項目級的合作,通過項目所實現的“經核證的減排量”(CERs),用於發達國家締約方完成《京都議定書》第3條下的承諾。[4]對參與的雙方來說,CDM是一種雙贏機製。對工業化發達國家而言,CDM給予其一些履約的靈活性,使其能以較低成本履行義務。另一方麵,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可以從工業化發達國家獲得資金和技術,協助工業化發達國家降低減排成本,促進其可持續發展。
截至2012年12月7日,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共批準4,875個CDM項目,預計年減排量5億多噸CO2當量。[5]綜合EB網站統計,截至2012年12月25日中國有2,835個CDM項目在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EB)成功注冊,占東道國注冊項目總數的52.09%;預計產生的CO2年減排量共計462,162,574噸,占東道國注冊項目預計年減排總量的65.22%,項目數量和年減排量都居世界第一。[6]另據EB網站統計,截至2012年12月26日,中國目前已有1007個CDM項目共獲得687,763,143噸核證減排量(以下簡稱CERs)簽發,占東道國CDM項目簽發總量的61.23%。
中國已獲批準的CDM項目按地域劃分:四川(484)、雲南(473)、內蒙古(366)、甘肅(251)、山東(250)排名占前五位。已獲批準的CDM項目按項目類型劃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為3,610個,占有絕對優勢、其他依次是減排和能效提高項目超過601個、甲烷回收利用占370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