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厚福[1]
【內容提要】
當前我國跨省水汙染事件主要是地方政府執法不嚴導致的。由於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按照行政區劃設置的普通法院,包括環保法庭,很難為受害人提供公正的司法救濟。而海事法院不按行政區劃設置,更能抵抗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並且海事法院現有的製度安排為其管轄跨省水汙染糾紛提供了良好的基礎,因此,由海事法院對跨省水汙染糾紛行使管轄權,更有利於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
·跨省水汙染
·海事法院
·普通法院
·管轄司法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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