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設計概論

7.5.2 邏輯思維

邏輯思維(Logical Thinking),是思維的一種高級形式,是指符合某種人為製定的思維規則和思維形式的思維方式。我們所說的邏輯思維主要指遵循傳統形式邏輯規則的思維方式,常稱它為“抽象思維(Abstract thinking)”或“閉上眼睛的思維”。邏輯思維是一種確定的,而不是模棱兩可的;前後一貫的,而不是自相矛盾的;有條理、有根據的思維;在邏輯思維中,要用到概念、判斷、推理等思維形式和比較、分析、綜合、抽象、概括等方法,而掌握和運用這些思維形式和方法的程度,也就是邏輯思維的能力。

社會實踐是邏輯思維形成和發展的基礎,社會實踐的需要決定人們從哪個方麵來把握事物的本質,確定邏輯思維的任務和方向。實踐的發展與感性經驗的增加也使邏輯思維逐步深化和發展。邏輯思維是人腦對客觀事物間接概括的反映,它憑借科學的抽象揭示事物的本質,具有自覺性、過程性、間接性和必然性的特點。邏輯思維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斷、推理。邏輯思維方法主要有歸納和演繹、分析和綜合以及從具體上升到抽象等。

邏輯思維的特點是以抽象的概念、判斷和推理作為思維的基本形式,以分析、綜合、比較、抽象、概括和具體化作為思維的基本過程,揭露事物的本質特征和規律性聯係。抽象思維既不同於以動作為支柱的動作思維,也不同於以表象為憑借的形象思維,它已擺脫了對感性材料的依賴。

理性的邏輯思考過程是伴隨推理層層展開的,它幫助設計師由感性了解轉化到設計方案。當然,設計過程不僅僅是這一簡單的推理,還會有更複雜的成分;推理的順序和形式也可能是多樣化的;思維的方式也不是隻有邏輯思維,還會有其他思維形式的參與。但是值得肯定的是,邏輯思維在設計的過程中,可以減少由感性認識所產生的偏差和局限,有利於設計思維的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