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是指對建築物的結構、空間及造型、功能等方麵進行的設計,包括建築工程設計和建築藝術設計建築是人工環境的基本要素,它們是目的、手段和表現形式的關係。建築設計師的主要工作,就是要完美地處理好這三者之間的關係。建築設計是人類用以構造人工環境的最悠久、最基本的手段。建築設計的基本要素包括功能實用,結構安全、成本經濟、形象美觀。
建築是人類用物質材料修建或構築的居住或活動的場所,它由建築物和構築物兩部分組成。其中,建築物是供人在其中生產、生活或從事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場所。構築物則是人們不在其中生產、生活的建築,如水塔、煙囪、堤壩等。因此,建築設計指對建築物和構築物的結構、空間及造型功能等方麵進行的設計。如北京奧運會主體育場“鳥巢”(如圖3-3-1)、西藏的布達拉宮、美國的流水別墅、澳大利亞的悉尼歌劇院。
圖3-3-1
有學者認為建築價值觀的演變大致經曆了五個階段:一是實用建築學階段,追求適用、堅固、美觀的建築;二是藝術建築學階段,視建築為“凝固的音樂”;三是機器建築學階段,把建築看作“住人的機器”;四是空間建築學階段,認識到“空間是建築的主角”;五是環境建築學階段,認為建築是環境的科學和藝術。20世紀末,建築價值觀開始進入第六個階段一生態建築學階段。人類經曆了適應環境、利用環境、改造環境以致發展到汙染、破壞環境之後,逐漸意識到保護環境、恢複自然生態環境和部分曆史人文環境的重要性。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人們的當代環境藝術觀念逐漸形成並發展起來。
建築的類型豐富多樣,建築設計也門類繁多。主要有民用建築設計、工業建築設計、商業建築設計、園林建築設計、宗教建築設計、宮殿建築設計、陵墓建築設計等。不同類型的建築,功能、造型和物質技術要求各不相同,需要施以各不相同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