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設計概論

3.3.3 景觀設計

景觀設計(英文:Landscape Architecture)是土地的藝術、計劃、設計、管理、保存和修複,以及人為構造物的設計。景觀設計是一門建立在廣泛的自然科學和人文與藝術學科基礎上的應用學科。尤其強調土地的設計,即:通過對有關土地及一切人類戶外空間的問題進行科學理性的分析,設計問題的解決方案和解決途徑,並監理設計的實現。

根據解決問題的性質、內容和尺度的不同,景觀設計包含兩個專業方向,即景觀規劃(landscape planning)和景觀設計(landscape design),前者是指在較大尺度範圍內,基於對自然和人文過程的認識,協調人與自然關係的過程,具體說是為某些使用目的,安排最合適的地方和在特定地方安排最恰當的土地利用而對這個特定地方的設計就是景觀設計。

景觀設計與建築學、城市規劃、環境藝術、市政工程設計等學科有緊密的聯係,而景觀設計所關注的問題是土地和人類產外空間的問題,這一點就有別於建築學。它與現代意義上的城市規劃的主要區別在於景觀設計是物質空間的規劃和設計,包括城市與區域的物質空間規劃設計,而城市規劃更主要關注社會經濟和城市總體發展計劃。盡管中國目前的城市規劃專業仍在主要承擔城市的物質空間規劃設計,那是因為中國景觀設計發展滯後的結果。因為,隻有同時掌握關於自然係統和社會係統雙方麵知識、懂得如何協調人與自然關係的景觀設計師,才有可能設計人地關係和諧的城市。

景觀設計更善於綜合地、多目標地解決問題,而不是單一目標地解決工程問題,當然,綜合解決問題的過程有賴於各個市政工程設計專業的參與。景觀設計的關注點在於用綜合的途徑解決問題,關注一個物質空間的整體設計,解決問題的途徑是建立在科學理性的分析基礎上的,而不僅僅依賴設計師的藝術靈感和藝術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