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 早期西方設計美學觀
西方的設計藝術源於古希臘羅馬,那時許多美學思想對設計的產生作了理論鋪墊。早在古希臘時期,柏拉圖就已經把審美活動當成是一種“凝神觀照”的活動。柏拉圖的美學觀是“理念論”,他要求人們把目光投往“美本身”。希臘人的思想亦徜徉於清晰明確的邏輯與幾何學中,他們發現宇宙的秩序、和諧、比例、平衡之美,通過對人體的研究,發現人的比例美。這種美,依存於具體的現實,並以嚴格的數學公式來表現。古希臘的建築設計是舉世矚目的,尤其建築中的柱式,希臘建築藝術的神韻美體現在這些石柱上。公元前l世紀的古羅馬建築家維特魯威在其著作《建築十書》中說:“當建築的外貌優美悅人,細部的比例符合於正確均衡時,就會保持美觀的原則。”他讚同古希臘美學對數學形式和比例的推崇,運用數學描述建築物及其細部的比例美。他認為,完美的建築物的比例應該嚴格按照美的人體比例來製定。
文藝複興時期,達·芬奇將幾何學、透視學的原理運用到繪畫中,認為繪畫必須掌握幾何學的點、線、麵和投影的原則;19世紀中後期以莫裏斯,阿什比等人為代表的工藝美術運動拉開了現代設計運動的序幕,雖然這個時期的設計美學思想還較多地帶有倫理學的意味,但設計改革的先驅者提出了一些設計與美的關係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