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普通高中教育的精氣神

二、解放初的甘肅普通高中教育

據《甘肅省教育誌》記載,1949年甘肅解放後,人民政府陸續接管全省公立中學。1950年4月,甘肅省文教廳對全省公立中學的班級編製和學校設置進行調整和充實。

(一)辦學規模

1950年年底甘肅全省中學由66所調整為63所,班級數由430個增加到609個,在校學生數由14955人增加到17058人,班級編製由每班平均33人增加到46人,教職員同學生的比例由1∶11.2提高到1∶19.9。為保證工農子女受教育的權利,1950年在蘭州創辦工農速成中學,招收產業工人、工農幹部和革命軍人,經過三年速成學習,達到高中畢業文化程度。

新中國成立後,登記立案的省內私立中學有西北中學、誌果中學、興文中學、蘭山中學、隴右中學和新民中學等6所,共有在校學生1316人,教職員133人。解放初期,人民政府對私立中學采取“積極扶持,幫助發展,逐步改造”的方針。從1950年起,省文教廳給經費困難的私立中學補助全部或大部分經費,並配備教學設備。1952年,甘肅省文教廳奉令陸續接辦私立中學。接辦後,私立西北中學改為蘭州西北中學,新民中學改為張家川縣中學,隴右中學改為蘭州市第二初級中學,興文中學並入誌果中學,並改為建國中學,蘭山中學並入甘肅省蘭州中學。

1953年,甘肅省教育廳確定,普通中學發展重點放在城市和工礦區,適當照顧少數民族地區及隴東老解放區。1953—1955年,全省共增設15所中學,其中隴東老解放區和少數民族地區新辦6所中學。1955年,隨著農村高小畢業生中要求升學的人數增加,甘肅省教育廳又把中學發展的方向轉向農村,在農村和沒有中學的縣創辦一批中學。1956年和1957年,在原先沒有一所中學的鄉村地區辦起18所中學,全省原先沒有中學的18個縣中,有11個縣各創辦一所中學。1957年,全省中學數量達到145所,在校學生8.73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