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甘肅省教育誌》記載,1981年5月,全省教育工作會議確定了合理控製高中,充實加強初中,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調整原則。在調整中,對一些師資、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辦學條件不足的完全中學,壓縮或撤銷高中部,首先辦好初級中學。
(一)教育規模
1986年年底,全省完全中學和獨立高中由1977年的1236所調整為501所,高中在校學生由1977年的32.09萬人調整為21.73萬人。與此同時,將部分普通高中改辦為農業、職業中學。
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提出了實現九年製義務教育的目標。1985年9月,全省教育工作會議討論製定了《甘肅省普及九年製義務教育實施方案》。10月,省政府批轉各地實施。該實施方案提出以下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因地製宜;多種形式,不同規格;分步實施,分類指導;量力而行,穩步推進;注重質量,講求實效,分階段普及初等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
截至1986年,全省共有普通中學1435所,其中完全中學和獨立高中501所,初級中學934所;設在城市的226所,縣鎮的200所,農村的1009所。在校學生108.92萬人。
(二)管理體製
據《甘肅省教育誌》記載,1985年,省教育廳在全省重點中學會議上提出:重點中學要逐步實行校長負責製,校長有一定的人事、財務、教學、獎罰等方麵的決策權。設立由校長主持的校務委員會,作為審議機構。建立和健全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製度,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中學黨組織主要保證和監督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的落實和教育計劃的實施,集中精力搞好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1986年,中共甘肅省教育廳黨組決定,在蘭州市第一中學試行校長負責製,建立由校長負責學校全麵工作,黨支部保證監督,教職工民主管理的學校管理新體製。截至同年年底不完全統計,全省有120多所中、小學試行校長負責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