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習作教材解讀
新版習作教材根據《語文課程標準》,將1~2年級稱為“寫話”,3~6年級稱為“習作”、7~9年級開始稱為“寫作”,這樣劃分是為了降低小學階段寫作的難度。寫話、習作、寫作是寫作能力的三個層麵。“寫話”層麵是指“積詞聯句”、“聯句成段”和“分段表達”的能力訓練,就是讓孩子用筆說話。“習作”層麵是指把“心中所想、口中所說”用文字寫下來,即“我手寫我口”、“我手寫我心”,要求寫紀實文字和簡單的應用文。“寫作”層麵是指讓學生“登堂入室”,也就是傳統作文教學“粗通文墨”的階段。
(一)一正一輔,互為補充
小學語文教材從二年級上冊開始安排寫話小練筆,每學期三次,一學年共六次。有了這個基礎,從三年級上冊開始安排的習作訓練,就水到渠成,不會給學生造成突然而至的感覺和畏難情緒。從三年級開始,教材在每冊的“語文園地”裏安排了八道習作訓練。如果每單元一次的習作訓練是常規教學,那麽小練筆就是輔助。指導學生寫好課堂內的小練筆,能更好地落實課程標準中的讀寫目標,既可以使閱讀教學得到進一步深化,又能使習作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教材選用的課文是學生練筆的範例,教師要重視課文對學生習作的作用,注意引導學生運用閱讀中積累的語言材料和表達方式,獲得體驗和感受,豐富自己的表達。這些小練筆都以課文內容為依托,解決了學生“寫什麽”的問題。
教師既要認真利用這些現成的課程資源,為提高學生習作能力服務,也要發揮創造性,創造更多的訓練機會讓學生動筆。
(二)內容豐富,形式多樣
過去的習作教學比較講究體裁和題材,新課標解除了作文教學許多的禁錮和限定,習作越來越體現出它鮮活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