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學藝術的功能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一、激發濃厚的學習興趣
興趣是人們探究某種事物或某種活動所表現出的特殊積極的個人傾向。這種傾向能使人對某種事物給予優先注意,並且具有向往的心情,促使學生積極主動、精神飽滿而又心情愉悅的學習探究。教學藝術的審美性能在誘發學生學習興趣上發揮特殊的功能。教學藝術是以審美形式呈現在教學活動之中的,具有很強的感染力,極容易吸引學生的興趣。而且,教學藝術作為一種感染力強的審美形式,它必然會使審美主體感到興奮、愉悅,從而調動學習主體的各種感官進入學習場。教學藝術特別講究教學創造的“變”和“活”,它要求教學能在變中求活,活中求新,教學活了,新意層出不窮,學生就會興趣盎然,並長時地保持興奮、愉悅的學習狀態。
二、內化積極的情感體驗
情感性是一切藝術最基本的特征,也是一切審美對象構成的核心條件。藝術的本質就在於通過感性的形象來直接表現一種審美情感。“以情激學”已成為課堂教學藝術的主旋律。這是因為,首先教師的教學情感對學生有著直接的感染作用。教師以聲傳情,以情傳情,聲情並茂,就能使“快者掀髯,憤者扼腕,悲者掩泣,羨者色飛”[1]。其次教師的教學情感影響學生的認識活動。蘇霍姆林斯基所說:“學生能夠從教師的話裏分辨出真正的熱情或者是故意做作的、虛假的、慷慨激昂的情調。他們不喜歡教師那種毫無熱情的表現,因為這裏麵隱藏著教師對學生的力量缺乏信心的因素。”[2]語文教學作為一種藝術,它必須使教與學、主導與主體之間形成一種激勵機製,形成一種審美的情感交流。教師作為教學的主導,必須為學生提供具體的審美形象,把情傳達給學生,引起學生的情感共鳴,使學生受到審美情感的激勵和感染,並融情感於學習中;同樣,學生作為教學主體,時刻把情感反饋教師,當教師體驗到學生的情感時,就能產生一種情感再激勵,從而形成教學過程中情感交融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