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外的發展史上看,行為改變技術是從心理治療發展而來的,並成為心理治療的一種主要手段。在我國,行為改變技術也一直融合在心理治療內。根據《中國神經精神疾病》雜誌、《中國心理衛生》雜誌、《心理學報》所統計的我國學者發表的有關心理治療的論文數據(僅指涉及個人工作的論文,不包括綜述),可以把我國心理治療與谘詢的工作分為三個階段:1949—1978年,基本為空白;1978—1985年為準備階段;1985年以後開始進入開展階段。
目前行為改變技術正廣泛地應用於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的治療,如強迫症、恐懼症、兒童心理障礙、兒童行為問題以及精神分裂症恢複期和慢性精神分裂症的矯治等。另外,行為改變技術也被有效地用來預防和處理兒童的各種心理障礙和問題行為。近年來,行為改變技術還被運用到醫療康複、社區康複和教育康複等領域,都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另外,行為改變技術的方法與策略也越來越多,早期在行為治療方麵僅限於係統脫敏療法和厭惡療法,目前有很多方法都加以介入,如理性情緒療法、應對治療技術等都得到了廣泛的運用。
本章摘要
1.行為既包括了可以直接觀察和測量的外顯反應或活動,也包括了內隱的意識曆程。行為具有動態性、可塑性、穩定性和整體性等特點。
2.人類行為的形成既有生理成熟的作用,也易受教育和環境的影響。因此,生理成熟、偶發事件和學習是影響個體行為發生改變的三大主要因素。人類的行為可分為正常行為和不正常行為。不正常行為也叫問題行為、異常行為或不良行為。
3.行為改變技術是一種客觀而係統地處理行為的有效方法。此種方法主要根據實驗心理學 (尤其是學習心理學及社會心理學)的行為原理與技術,並注重處理效果的驗證程序,以達到妥善解決個人與社會問題、增進人類的適應功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