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行為改變技術

第四節 類化原理應用案例分析

一、正用

(一)應用在消退行為類化的案例

1.案例呈現

文強已經40歲了,他患有輕度精神遲滯,由於父母年邁,哥哥姐姐忙於工作,他不得不住進了福利院。在福利院,他表現出很強的大男子主義,特別是在工作人員,尤其是女工作人員訓練他一些諸如烹調、清潔、洗衣等獨立生活技能時,他會爭吵,拒不服從命令。其理由是“那是婦女做的工作”或“這根本不是男人該幹的活”。於是福利院在專家的指導下,采用了消退程序。即當女工作人員提出要求,文強表現出性別歧視言論且拒絕完成任務時,工作人員離開,不予理會。同時結合強化策略,也就是當女工作人員提出要求,文強服從時,立即對他進行表揚。這樣經過一段時間後,文強在福利院能服從女工作人員的要求,學會了一些獨立的生活技能。接著,工作人員又通過與家裏人配合,讓他偶爾回到家裏時,也能服從父母或哥哥姐姐的要求。到後來,文強無論是在福利院還是父母家或哥哥姐姐家,都能服從要求,做一些在福利院裏學會做的事。有時,甚至是親戚、鄰居的要求他也會去做了。

2.分析

這個例子說明了一種刺**境下習得的反應可能在其他相似情境下產生。行為塑造與矯正的目的就是獲得良好的行為,過更好的生活。文強作為一個精神遲滯病人,以前一直在父母的悉心照料下生活,但父母畢竟不可能一直照料下去,因此訓練他一些基本的獨立生活技能是非常必要的。而阻礙其學習這些技能的一個主要原因是他的大男子主義。因此通過消退不良行為,強化良好行為表現來塑造其正確的行為。然而這樣的行為需要得到類化,才能真正達到行為矯正的目的。因此工作人員又把這些行為進一步強化到了父母家、哥哥姐姐家。親戚與鄰居家則完全是一種非訓練情境下的類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