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行為改變理論在20世紀70年代正式產生,它將治療焦點放在患者的思想、感受、自我言語以及其他的內部心理活動上。其主要論點是:影響患者的情感和行為的主要因素是認知過程中的障礙。因此,認知行為改變理論是通過矯治患者的不良認知以達到減輕或消除疾病的一類心理治療方法的總稱,它高度重視研究病人的不良認知和思維方式。所謂不良認知,是指歪曲的、不合理的、消極的信念和思想,它們往往導致情緒障礙和不適應行為。
認知行為改變理論不同於一般的行為療法,它不僅重視不良行為的矯正,而且更重視病人認知方式的改變以及認知—情感—行為這三者的和諧;同時它也不同於傳統的內省療法或精神分析,它重視病人目前的認知對其身心的影響,重視意識中的事件而不是潛意識中的事件,而內省法則偏重既往經驗特別是童年經曆對目前問題的影響(即重視潛意識而忽視意識中的事件)。
認知行為改變理論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艾裏斯和貝克。艾裏斯創立了理性情緒療法(簡稱理情療法);貝克提出了認知療法。這些學者的基本理論,構成了認知行為改變理論的基本框架。
(一)艾裏斯的理性情緒治療理論
1.理論概要
艾裏斯的理性情緒治療理論認為:患者的情緒困擾是由個人的不合理信念所引起的,所以要教導患者學習“理性的想法”,以代替“非理性的想法”,清除患者的情緒困擾。該理論又叫ABC理論。在ABC理論模型中,A指誘發性事件;B指個體在遇到誘發性事件之後建立的相應信念,即對這一事件的想法、解釋和評價;C指在特定情境中,個體的情緒及行為的結果。通常,人們認為情緒及行為反應是直接由誘發性事件A引起的,即A引起C。但ABC的理論指出,誘發性事件A隻是引起情緒及行為反應的間接原因,而B才是引起人的情緒及行為反應的更直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