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行為改變技術

一、正式實施行為改變方案前的準備

正式實施行為改變方案之前,還應做好以下兩項準備工作:

(一)向受訓者及其家長說明實施方案

在行為改變方案製訂出來之後,還不能直接對受訓練者實施。實施之前,應先將實施方案的目的、成就標準與強化分量之間的關係向受訓練者及其家長交代清楚,使他們明確該行為改變方案的目標行為和終點行為各是什麽,以及在實驗的各個階段受訓練者需要達到何種要求。如果在家長和受訓練者對行為改變方案一無所知的情況下實施,勢必會影響行為改變的效果,甚至會使行為改變方案難以進行。

(二)與受訓者或家長訂立明確、公平而可信的契約

契約的製定有利於明確訓練者和受訓者各自的職責與義務,同時,也有利於強化行為訓練者與受訓者之間的關係。

在一套行為改變方案中,最好能經由教師(或父母)與學生(或子女)雙方的同意,商定一份明確、公平而可信的契約。我們都知道,在行為改變過程中,訓練者與受訓者之間的人際關係,就是一項有力的社會強化物,而這一種人際關係必須建立在一份明確而有信用的契約上。

明確的契約是指在訓練方案中所要求的受訓者的行為成就標準與相等的增強分量要交代清楚,這樣可使訓練者明確各訓練階段的工作重點,對受訓者也可提供具體的行為目標。

公平的契約是指訓練為受訓者安排的行為標準及強化分量,務必適合受訓者的條件。雖然這一種受訓者的條件,較不容易有客觀的標準,但經驗豐富的訓練者,經過一段觀察後,是可以訂出相當公平的標準的。如果所訂的標準太高,或是強化分量與受訓者的努力不相稱,這份行為契約將形同虛設,不會發生太大的作用。

一份有信用的契約是指訓練者要依照契約內所規定的條件履行其職責,受訓者也可以按照契約內所規定的條件獲取應得的增強物及某些特權。契約上的條件,有一部分有明確的完成行為效果的期限,有一部分則沒有明確的期限,隻依照受訓者的行為後果來給予強化。如果訓練者不能信守契約上的條件,以後的訓練效果自然要大打折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