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刑事訴訟法(法學原理與案例講堂)

第七章 強製措施

【引例】

2011年1月1日晚,李某趁同村徐某外出打工之際將徐某之妻強奸。一周後,徐某回家聽說此事,憤恨不已,遂到當地派出所報案要求捉拿李某。派出所所長袁某以人手少為由,讓徐某協助村長朱某將李某扭送到派出所。次日,徐某約另一村民幫助扭送李某。製服後,徐某先將李某帶至家中進行毆打,之後才將李某送到派出所。

思考:1.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幾種強製措施,其適用條件是什麽?

2.本案中,徐某可否將李某扭送至派出所?

3.本案中派出所所長袁某的做法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