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前麵所講的是加涅關於學習的理論,則這部分就是加涅學習理論的應用。在加涅的教學設計中始終有一個基本的思想,那就是教學必須基於人們如何學習,以及學習的條件,所以本部分引用加涅的話——“為學習設計教學”作為標題。
當我們提到教學設計時,很容易會想到教學設計的內容,教學設計究竟要設計些什麽。對於一些學習產品的開發者,他們的設計常常以一整本教材為基礎,開發出一套學習光碟。而對於一線的教師而言,常常隻是單元與單節課的設計。我們這裏的教學設計僅僅是針對一線教師這種情況而言。
第一,確定教學目標。在教學設計過程中,教學目標的確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其直接決定著後麵教學過程的設計。如果教學目標確定得不合適,再好的教學可能也無法滿足學習者的真正需求,而且這裏教學目標的製定直接影響著行為表現目標的書寫。其實,目標可以看成是一種理想的狀態,教學目標是預期的學習活動所要達到的標準。
任何教學都有一個起點狀態,以及一個終點狀態,往往教學開始前的狀態與教學結束時的狀態必須存在一定的差距,這樣教學才有意義。所以,教學目標的製定,就是對於終點狀態的一個設想。當然這個設想不能毫無根據的瞎想,它必須有一定的依據,對於一線教師來說,依據就是教學大綱、教科書、教學參考書,當然更重要的還有學習者的需求。同時,在確定教學目標時,還必須要確保目標陳述明確,也就是說盡量使用明確的詞,比如“陳述”“解釋”“說出”“比較”等,而不是諸如“感覺”“意識”“欣賞”“理解”等一些模糊的詞。
第二,進行教學分析。教學分析包括兩個任務,一是對於前麵所定的總的教學目標的分析。具體來說就是將它們劃分到學習結果的五個類型中去,即言語信息、智慧技能、認知策略、動作技能、態度。當然並不是每一節課的教學目標中都可能涵蓋這五部分,但是可以以這五部分為基礎進行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