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世界著名教育思想家科南特

第四章 科南特教師教育思想

如果用兩個名詞來概括我的研究結論的特點,這就是“自由”和“責任”。各州教育當局應當給各院校以最大限度的自由去製定各院校的師範課程;而各院校則應當對它所證明有教學能力的畢業生負起最大的責任來。……我所做的爭論的目的在本質上是為了來一次競賽,看哪一院校能迅速成為一個聲譽卓著的師範教育機關。在任何一個州,一旦有了自由競爭的局麵,有充分理由可以相信,該州各院校的文理學科和教育學科教授就可能為提高本院校名譽而攜手共進。……相互爭吵的大學教授們一旦偃旗息鼓,那些一般社會人士就可以不再感到焦慮了。雙方齊心協力去培養優秀教師,一定會把學校辦的好些,這一點是不容置疑的;這種師範教育改革的受惠者將是全國人民,這也是不言而喻的。①

——科南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