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世界著名教育思想家雅斯貝爾斯

二、存在主義哲學特征

雅斯貝爾斯的哲學思想深刻而又豐富,他甚至試圖創建更為“大全”的哲學。然而,他本人的哲學思想畢竟沒有呈現出較為清晰的思想體係,這也為我們對其思想的研究增加了難度。這裏僅從其有關“存在”“交往”以及“大全”哲學核心思想來認識理解其存在主義思想特征。

1.存在

雅斯貝爾斯把哲學的任務規定為描述人之存在的意義,這用中世紀的教父哲學家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354-430)的話來說就是,“要認識上帝和人的心靈”。作為存在的上帝或心靈,即使它們無法為人們所認清,它們也可為人們所思考。所以,他認為存在不局限於世界的存在,對象性之物沒有窮盡一切。他認為,人的存在有四種形式,即“此在”、一般意識或意識本身、精神、生存。其中,隻有生存才是人的真正存在的形式,而唯一能達到生存的途徑是顯示生存,即發現人的各種可能性。不過,個人的生存和自由往往會受到限製,其解決途徑在於通過“超越存在”的追求可達到無限和完滿,而要想達到超越存在,隻有借助非理性的內心體驗以及信仰。雅斯貝爾斯在其三卷本著作《哲學》中詳盡敘述了人所體驗的三種存在方式:

(1)客觀存在(being-there):客觀存在指我們通過外在客觀現實世界的觀察所認識到自己的存在。人們首先是在各種各樣的時空客體中把握存在的,對時空客體的研究是各門科學的事情。然而,科學隻是不充分地把握真正存在的東西,得不到統一的、完整的世界圖景,唯有窺測世界的哲學才能超越各門科學的界限。

(2)自我存在(being-oneself):自我存在指一個人的個體存在或意識到我們的自我,我們的矛盾、願望和期待。我們的存在從來都不是作為客體給予的,而隻有通過一次飛躍,我們才能脫離感性事物的時空世界,進入自我存在這個實存的世界。這裏,愛、共存、交往、畏懼、孤獨、自我神化等都是進入自我存在、意識到自我的本質的形式。根據雅斯貝爾斯的主張,選擇積極活下去的人,才能體驗到自我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