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老舍散文

小動物們(鴿)續

養鴿正如養魚,養鳥,要受許多的辛苦。“不苦不樂”,算是說對了。不過,養魚,養鳥較比養鴿還和平一些;養鴿是鬥氣的事兒。是,養鳥也有時候慪氣,可鳥兒究竟是在籠子裏,跟別的鳥沒有直接的接觸。鴿子是滿天飛的。張家的也飛,李家的也飛,飛到一處而裹亂了是必不可免的。這就得打架。因此,玩別的小玩藝用不著法律,養鴿便得有。這些法律雖不是國家頒布的,可是在玩鴿的人們中間得遵守著。比如說吧,我開始養鴿子,我就得和四鄰的“鴿家”們開談判。交情好的呢,可以規定:彼此誰也不要誰的鴿;假若我的鴿被友家裹了去,他還給我送回來;我對他也這樣。這就免去許多戰爭。假若兩家說不來呢,那就對不起了,誰得著是誰的,戰爭可就無可避免了。有這樣的敵人,養鴿等於鬥氣。你不飛,我也不飛;你的飛起來,我的也馬上飛起去,跟你“撞”!“撞”很過癮,兩個鴿陣混成一團,合而複分,分而複合;一會兒我“拉過”你的來,一會兒你又“拉過”我的去,如看拔河一樣起勁。誰要是能“得過”一隻來,落在自己的房上,便設法用糧食引誘下來,算做自己的戰勝品。可是,俘虜是在房上,時時可以飛去;我可就下了毒手,用弩打下來,假若俘虜不受引誘而要逃走。打可得有個分寸,手法要好,講究恰好打在——用泥彈——鴿的肩頭上。肩頭受傷,沒有性命的危險,可是失了飛翔的能力。於是滾下房來,我用網接住;將養幾天,便能好過來。手法笨的,彈中胸部,便一命嗚呼;或是彈子虛發,把鴿驚走,是謂泄氣。

“撞”實過癮,可也別扭,我沒法訓練新鴿與小鴿了。新鴿與小鴿必須有相當的訓練才認識自己的家,與見陣不迷頭。那麽,我每放起鴿去,敵人也必調動人馬,那我簡直沒有訓練新軍的機會;大膽放出生手,準保叫人家給拉了去。於是,我得早早地起,斂旗息鼓地一聲不出地去操練新軍。敵人也會早起呀,這才真叫慪氣!得設法說和了,要不然簡直得出人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