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約翰·米希爾之死
三年過去了。克利斯朵夫快滿十一歲。他繼續受他的音樂教育。他跟聖·馬丁寺的管風琴師弗洛李昂·霍才學和聲,那是祖父的朋友,非常博學。老師告訴他,凡是他喜歡的和弦,他聽了身心陶醉,禁不住要打寒噤的和聲是不好的、不能用的。孩子追問理由的時候,老師說就是這麽回事,和聲學的規則是這樣的。但因他天性倔強,反倒更喜歡那些和聲。他最高興在人人佩服的大音樂家的作品中找出這一類例子,拿去給祖父或老師看。祖父回答說,那在大音樂家是了不起的,對貝多芬或巴赫是百無禁忌的。老師可不這麽遷就,他生氣了,挺不高興地說那不是他們所作的最好的東西。
現在克利斯朵夫可以隨便到音樂會和戲院裏去;同時他每樣樂器都學一點,小提琴已經拉得很好,父親想替他在樂隊裏謀個位置。他實習了幾個月,居然非常稱職,便正式被任為宮廷音樂聯合會的第二小提琴手[1]。他就這樣開始掙錢;而這也正是時候了,因為家裏的情形一天不如一天。曼希沃的酗酒更厲害,而祖父也更老了。
克利斯朵夫體會到家裏淒慘的境況,已經有了少年老成和心事重重的神氣。他打起精神幹他的差事,雖然覺得毫無興趣,晚上不免在樂隊裏打瞌睡。戲院再也引不起他小時候那樣的情緒了。那時——四年以前——他最大的野心是爬到他現在這個位置。但人家要他演奏的音樂,一大半是他不喜歡的;盡管還不敢下斷語,他暗中認為它們無聊;要是偶然演奏些美麗的樂曲,他又看不上別人那種顢頇的態度;他最愛的作品,結果也像樂隊裏的同事們一樣令人生厭:他們在幕下之後喘喘氣,搔搔癢,然後笑嘻嘻地抹著汗,消消停停地講些廢話,好似才做了一小時的健身運動。他從前鍾情的人物,那個金發赤足的歌女,此刻又從近處看到了;幕間休息的時候,他常常在餐廳裏碰到她。她知道他小時候喜歡她,就很樂意擁抱他;可是他一點兒不感到愉快:她的化妝,身上的氣味,粗大的胳膊,狼吞虎咽的胃口,都招他厭;現在他簡直恨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