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平兄:
四月卅的信收到了。閑話休提,先來攻擊朱老夫子的“假名論”罷。
夫朱老夫子者,是我的老同學,我對於他的在窗下孜孜研究,久而不懈,是十分佩服的,然此亦惟於古學一端而已,若夫評論世事,乃頗覺其迂遠之至者也。他對於假名之非難,實不過其最偏的一部分。如以此誣陷毀謗個人之類,才可謂之“不負責任的推諉的表示”,倘在人權尚無確實保障的時候,兩麵的眾寡強弱,又極懸殊,則須又作別論才是。例如子房為韓報仇,從君子看來,蓋是應該寫信給秦始皇,要求兩人赤膊決鬥,才算合理的。然而博浪一擊,大索十日而終不可得,後世亦不以為“不負責任”者,知公私不同,而強弱之勢亦異,一匹夫不得不然之故也。況且,現在的有權者,是什麽東西呢?他知道什麽責任呢?《民國日報》案故意拖延月餘,才來裁判,又決罰至如此之重,而叫喊幾聲的人獨要硬負片麵的責任,如孩子脫衣以入虎穴,豈非大愚麽?朱老夫子生活於平安中,所做的是《蕭梁舊史考》,負責與否,沒有大關係,也並沒有什麽意外的危險,所以他的侃侃而談之談,僅可供他日共和實現之後的參考,若今日者,則我以為隻要目的是正的——這所謂正不正,又隻專憑自己判斷——即可用無論什麽手段,而況區區假名真名之小事也哉。此我所以指窗下為活人之墳墓,而勸人們不必多讀中國之書者也!
本來還要更長更明白的罵幾句,但因為有所顧忌,又哀其胡子之長,就此收束罷。那麽,話題一轉,而論“小鬼”之假名問題。那兩個“魚與熊掌”,雖並為足下所喜,但我以為用於論文,卻不相宜,因為以真名招一種無聊的麻煩,固然不值得,但若假名太近於滑稽,則足以減少論文的重量,所以也不很好。你這許多名字中,既然“非心”總算還未用過,我就以“編輯”兼“先生”之威權,給你寫上這一個罷。假如於心不甘,趕緊發信抗議,還來得及,但如到星期二夜為止並無痛哭流涕之抗議,即以默認論,雖駟馬也難於追回了。而且此後的文章,也應細心署名,不得以“因為忙中”推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