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藝術哲學

第二章 藝術品的產生

上麵考察過藝術品的本質,現在需要研究產生藝術品的規律。我們一開始就可以說:“作品的產生取決於時代精神和周圍的風俗。”我以前曾經向你們提出這規律,現在要加以證明。

這規律建立在兩種證據之上,一種以經驗為證,一種以推理為證。第一種證據在於列舉足以證實規律的大量事例;我曾經給你們舉出一些,以後還要再舉。我們敢肯定,沒有一個例子不符合這個規律;在我們所研究的全部事實中,這規律不但在大體上正確,而且細節也正確,不但符合重要宗派的出現與消滅,而且符合藝術的一切變化一切波動。第二種證據在於說明,不但事實上這個從屬關係[作品從屬於時代精神與風俗]非常正確,而且也應當正確。我們要分析所謂時代精神與風俗概況;要根據人性的一般規則,研究某種情況對群眾與藝術家的影響,也就是對藝術品的影響。由此所得的結論是兩者有必然的關係。兩者的符合是固定不移的;早先認為偶然的巧合其實是必然的配合。凡是第一種證據所鑒定的,都可用第二種證據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