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藝術哲學

第五編 藝術中的理想

諸位先生:

我這一回要和你們談的題目似乎隻能用詩歌詠歎。一個人提到理想,必然充滿感情;他會想到流露真心的那種縹緲美麗的夢境;他隻能以不勝激動的心情,低聲細語地訴說;倘若高聲談論,就得用幾句詩或一支歌;一般隻用指尖輕輕地接觸,或者合著雙手,像談到幸福、天國和愛情的時候一樣。但我們按照我們的習慣,要以自然科學家的態度有條有理地研究、分析,我們想得到一條規律而不是一首頌歌。

首先需要弄清“理想”這個名詞;按字麵解釋並不困難。這門課程開始的時候,我們已經找到藝術品的定義[1]。我們說過,藝術品的目的是表現基本的或顯著的特征,比實物所表現的更完全更清楚。藝術家對基本特征先構成一個觀念,然後按照觀念改變實物。經過這樣改變的物就“與藝術家的觀念相符”,就是說成為“理想的”了。可見藝術家根據他的觀念把事物加以改變而再現出來,事物就從現實的變為理想的;他體會到並區別出事物的主要特征,有係統地更動各個部分原有的關係,使特征更顯著更居於主導地位;這就是藝術按照自己的觀念改變事物。

[1]參看本書第一編[第一章]:《藝術品的本質》。——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