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藝術哲學

現在隻要考察表現人體的藝術,辨別其中的元素,尤其要辨別手法最多的藝術,繪畫的元素。我們在一幅畫上首先注意到的是人體,在人體上我們已經分出兩個主要部分:一個是由骨頭與肌肉組成的總的骨骼,等於去皮的人體標本;一個是包裹骨骼的外層,就是有感覺有色澤的皮膚。你們馬上會看出這兩個元素必須保持和諧。柯勒喬那種女性的白皙的皮膚,絕不會在米開朗琪羅那種英雄式的肌肉上出現。第三個元素,姿勢與相貌,亦然如此;某些笑容隻適合某些人體;魯本斯筆下營養過度的角鬥家,一味炫耀的蘇珊,多肉的馬德萊娜,永遠不會有芬奇人物上的深思,微妙與深刻的表情。這不過是最簡單最浮表的協調,還有一些深刻得多而同樣必要的協調。所有的肌肉、骨頭、關節,人身上一切細節都有獨特的效能,表現不同的特征。一個醫生的足趾與鎖骨,跟一個戰士的足趾與鎖骨不同。身體上任何細小的部分都以形狀、色彩、大小、軟硬,幫助我們把人體分門別類。其中有無數的元素,元素的作用都應當趨於一致;倘若藝術家不知道某一部分元素,就會減少他的力量;倘若把一個元素引上相反的方向,就多多少少損害別的元素的作用。就因為此,文藝複興期的大師才下苦功研究人體,米開朗琪羅才做了十二年的屍體解剖。這絕不是學究氣,絕不是拘泥於死板的觀察;人體外部的細節是雕塑家與畫家的寶庫,正如心靈是戲劇家與小說家的寶庫。一根凸出的筋對於前者的重要,不亞於某種主要習慣對於後者的重要。他不但為了要肉體有生命而注意那根筋,並且還用來創造一個剛強的或嫵媚的人體。筋的形狀、變化、用途與從屬關係,在藝術家心中印象越深,他越能在作品中運用得富於表情。仔細研究一下鼎盛時期作品上的人物,就能發現從腳跟到腦殼,從彎曲的腳的曲線到臉上的皺紋,沒有一種大小,沒有一種形狀,沒有一種皮色,不是各盡所能,盡量襯托出藝術家所要表現的特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