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邏輯新引

第十六次 分類與歸類

提要:分類的定義和原則/歸類的定義和原則

“我們上一次談的是語意界說。接著語意界說,我們所應須討論的是分類與歸類。談到這裏,我們已經接近邏輯的應用之邊沿了。

“科學,正如人的一切其他知識一樣,是從感覺經驗開始的。但是我們的感覺經驗如此分歧,繁複。我們要把紛繁的事物加以處理,必須從事分類和歸類。可是,時間愈過愈久,我們的活動愈不受實際需要所限製,而從無關利害的知識活動方麵發展。這種發展,與從量地皮之實用術進步到超乎實用的幾何一樣的。這樣一來,我們對於事物之分類與歸類,愈來愈客觀,愈來愈以事物的特征為標準,而不以人的需要、興趣為標準。到了這一階段,分類和歸類都應用著邏輯概念和邏輯方法。

“我們現在要先談分類(classification)。我們將一個類分為次類(sub-class),這種程序,叫作分類。分類在我們日常生活裏時時用到。街頭賣香煙的攤販知道將牌子相同的煙擺在一起;圖書編目便是分類的實際應用;中國人編家譜也應用分類;生物學家將生物分作界、門、綱、目、科……生物學中的分類學是一個重要的學科,不過這些情形是分類的應用,而不是分類的原理原則。如果隻注意分類的應用而不注意分類的原理原則,遇到被分的對象太複雜時,分類就難免陷於混亂或錯誤。邏輯不研究分類的應用,而隻研究分類的原理原則。

“圖書館裏的書,往往被分作哲學、文學、曆史和科學等等。而科學之下,又分作數學、物理學、化學等等。物理學之下,又分作光學、聲學、電學、力學等等。這種分類,用圖解表示出來,容易清楚。”吳先生在小黑板上畫著:

“在這個圖解中,‘書’是總類,算最高層次;‘哲學’‘文學’‘科學’等算第二層次;‘科學’之下的數學、物理學等,算是第三層次;這樣一直下去。顯然得很,每一層次是秩序井然,有條不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