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計算工作的題目,一向我是有點神秘之感的。今天馬先生一寫出這個標題,我便很興奮。
“我們先講原理吧!”馬先生說,“其實拆穿西洋鏡也平凡得很。工作,隻是勞力、時間和效果三項的關聯。費了多少力氣,經過若幹時間,得到什麽效果,所謂工作的問題,不過如此。想穿了,和運動的問題毫沒有兩樣,速度就是所費力氣的表現,時間不用說就是時間,而所走的距離,正是所得到的效果。”
真奇怪!一經說明,我也覺得運動和工作是同一件事了,然而平時,為什麽想不到呢?
馬先生繼續說道:“在勻速運動中,基本的關係是:
“距離=速度×時間。
“而在均一的工作中——所謂均一的工作,就是經過相同的時間,所做的工相等——基本的關係,便是:
“工作=勞力×時間。
“現在還是轉到問題上去吧。”
例一:甲四日可成的事,乙須十日才能成就。若兩人合做,一天可成就多少?幾天可以做完?
這題的作圖,不用說和關於行路的,骨子裏沒有兩樣了。我們所躊躇的,就是行路的問題中,全距離總有數目表示出來,這裏卻沒有,應當怎樣處理呢?但這困難馬上就解決了,馬先生說:
“全部工作就算1,無論用多長表示都可以。不過為了易於觀察,無妨用一小段作1,而以甲、乙二人做工的日數4和10的最小公倍數20作全部工作。試用縱的表示工作,橫的表示日數——兩小段1日——甲、乙各自的工作線怎樣畫法?”
到了這一步,我們沒有一個人不會畫了。OA是甲的工作線,OB是乙的工作線。各人畫好爭著交給馬先生看,其實他已知道我們都會畫了,眼睛並不曾看到各人的畫上,盡管口裏說“對的,對的”。大家歸到座位上後,馬先生便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