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給孩子的數學三書:全3冊

二十二、三態之二——求偏

“你們覺得這個問題,有什麽困難嗎?”馬先生問。

“分母是一個數,分子是一個數,35元又是一個數,一共三個數,怎樣畫法呢?”我感到的困難就在這一點。

“那麽,把分數就看成一個數,不是隻有兩個數了嗎?”馬先生說,“其實在這裏,還可簡捷了當地,看成一個簡單的除法和乘法的問題。你們還記得我所講過的除法的畫法嗎?”

“記得的!任意畫一條OA線,從O起,在外麵取等長的若幹段……(參看圖4和它的說明。)”我回答的話還沒有完,馬先生就接了下去:

歸結一句:知道一個數,要求它的幾分之幾,和求它的多少倍一般,都是用乘法。

D指12元,是華民給弟弟的。OB減去OD剩36元,是華民分給弟弟後所有的。

F指4元,是華民的弟弟給小妹妹的。OD減去OF,剩8元,是華民的弟弟所有的。

他們所有的,依次是:36元、8元、4元,合起來正好48元。

這題的算法是:

48元-12元=36元——華民給弟弟後所有的

12元-4元=8元——弟弟所有的

“這個題和前麵的兩個,有什麽不同?”馬先生問。

“一樣的,不過多轉了一個彎。”王有道回答。

“這種看法是對的。”馬先生就叫王有道將圖畫出來,並加以說明。

“AB、CD、EF三條線的畫法,和以前的一樣。”他一麵畫,一麵說,“從C向上取CH等於OE。畫HK平行於AB。OD指甲得24元,OF指乙得16元。OK指甲、乙共得40元。KB就指丙得20元。”

王有道已說得很明白了,馬先生叫我將計算法寫出來,這還有什麽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