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給孩子的數學三書:全3冊

二、第一步

我們來開始講正文吧,先從一個極平常的例子說起。

假如,我和你兩個人同乘一列火車去旅行,在車裏非常寂寞,不湊巧我們既不是詩人,不能從那些經過車窗往後飛奔的田野樹木吸取什麽“煙士披裏純”[2],又不是畫家,能夠在刹那間感到什麽自然界的色相的美。我們隻有枯坐了,會覺得那車子走得很慢,真到不耐煩的時候,也許竟會感到它比我們自己步行還慢。但這全是主觀的,就是同樣地以為它走得太慢,我們所感到的慢的程度就不一定相等。我們隻管詛咒車子跑得不快,車子它一定不肯甘休,要問我們拿出證據來,這一下子,有事做了,我們兩個人就來測量它的速度。

你立在車窗前數那鐵路旁邊的電線杆——假定它們每兩根的距離是相等的,而且我們已經知道了——我看著我的表。當你看見第一根電線杆的時候,立刻叫出“1”來,我就注意我的表上的秒針在什麽地方。你數到一個數目要停止的時候,又將那數叫出,我再看我的表上的秒針指什麽地方。這樣我們屈指一算,就可以得出這火車的速度。假如得出來的是一分鍾走一公裏,那麽六十分鍾,就是一小時,這火車要走六十公裏,火車的速度就是每小時六十公裏。我們無論怎樣,不好說它太慢了。同樣地,若是我們知道一個人十二秒鍾可以跑一百米,一匹馬半小時能跑十五公裏,我們也可以將這人每秒鍾的或這馬每小時的速度算出來。

說到“相近”,也有程度的不同,用的器械——時表、尺子——越精良,“相近”的程度越高,反過來誤差就越小。極精密的電子表測量時間,誤差可以小於百分之一秒。我們可以想象,假如再將它弄得更精密,可以使誤差小於千分之一秒,或者還要小些。但是,無論怎樣小,要使這誤差沒有,卻難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