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與領導的區別
經理需要在管理之上進行領導。
約翰·科特曾在《領導力論》(1999)一書中詳細介紹了兩者的區別。
簡單來說,領導是指 “對處於較大不確定性狀態中的集團或組織進行引導的行為”。更明確地說,引導集團就是要決定怎麽做。我將其稱為 “製定規則的行為(make a rule)”。
也有人會說“經理的工作之一就是進行特別情況處理”。換種說法的話,這也是在“為了打破已有規則下無法解決的狀況而製定新規則”。經理有時會“根據特別情況確定新規則”。這同樣也可以稱之為領導吧。
另外,“一旦確定的規則就要認真執行”,這種“確保規則持續下去的行為(keep the rules)”可稱之為管理。
組織需要管理與領導這兩個方麵。越是在穩定的環境中就越需要管理,而在不確定性較大的環境下需要決策做什麽,因此這時更加需要領導。
在領導確定的規則無法取得成果時,領導人自然要承擔責任。但是,將定下的規則貫徹執行到底做出業績則要靠經理的管理。輕易改變規則是導致組織出現混亂的原因。
不論如何,組織都需要管理與領導。兩者缺一不可,否則就會出現生存危機。
有人認為領導力是與生俱來的,或者是性格使然,也有人說這是一種行為特性。對此,目前還沒有明確結論,隨著研究的深入,我們會對此逐漸明了。
圖表13 ◆ 領導與管理的區別
■根據目的與情況分別使用
管理是以確實達成上級的指示為目的的行為,因此管理不能偏離這一目的。每個成員的所有行為都要和目標的達成相關聯。
同時,為達目的也需要計劃。但是所有的商務都不可能按照事前計劃好的一樣去進行。這就需要我們應對計劃外的突**況。因為並沒有提前做準備,因此需要當即製定新方向與行動規則。這就是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