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是產生社會價值的工具,這一點我們已經在前麵進行了說明。為此,組織內部需要各種人之間的協作。然而,勞動者的邏輯有時也會與組織邏輯產生分歧。
對待一個人的確可以在短時間內像對待一部機器一樣,這或許會在追求生產性時帶來更高的成果,但卻不能長久。從時間進程上看,隻有使構成集體的個人獲得幸福的組織才會持續擁有較高的生產力。
其原因是,激勵人們工作的最主要的動力是工作本身。這稱之為內部動力。壓抑感情與人性的工作是不會令人感覺工作有趣、關心工作或感到工作有價值。因此,單純將人看做是一部機器的做法會使人的工作質量下降。相反,如果能使員工對工作本身產生興趣、關心工作,那麽員工就會自發地想方設法提高生產力,從而也會輕而易舉地產生創造性。
■工作與生活保持平衡的重要性
工作對於一個人來說是生活的一部分。在家庭或地區性社會中過上富裕的生活是工作的巨大動力。因此,在組織思考個人幸福時的關鍵詞就是“工作與生活的平衡”。“工作與生活平衡”是指不僅要在工作中感覺到價值感和充實感,而且還要在家庭或生活中擁有充裕的個人時間。這種說法古來有之,最近,內閣府設計了“生活與工作協調憲章”,從而使其備受矚目。推出這一憲章的原因之一也是希望作為應對低出生率的一環,使女性能夠在有利於生產、育兒的職場環境就職。
在考慮工作與生活保持平衡時,大多數時候“生活”都意味著家庭或個人的私人時間。將“生活”這一概念擴展開進行解釋,意思就是充實一個人的整個人生。這其中也包含通過工作獲得價值感與社會滿足感。
在日本,大多數企業采用的是統一錄用新人與終身雇傭製度,因此“員工就是家人”的氛圍極強。比起家庭生活,很多人一天中的大半時間都是在公司中度過的。作為成人,大半的時間都會與同事在一起,而終身雇傭製度又決定了員工會始終麵對相同的麵孔。因此,有些人在退休後,當他回到家庭或區域性社會生活時會感覺難以融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