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麗慧 北京大學藝術學院研究員
就概念史而言,英文“當代藝術”(contemporary art)一詞在20世紀80年代隨新藝術的市場化進程迅速普及,成為全球新自由主義經濟的表征,而21世紀最初十年,“當代藝術”一詞進入歐美科研機構,在製定規則和反規則之間實踐著悖論的學院化、學科化、體製化進程。進入2010年代,正是基於市場化、體製化以及數碼時代新技術的挑戰,這一“當代藝術”命名正麵臨著被拋棄的危機,其中最直接的反抗當屬“後當代藝術”(post-contemporary art)命名的提出。
本文認為,近十年來出現的“後當代藝術”理論,以行動主義藝術(activism art)和實在論唯物主義藝術(Realism Materialism Art)為兩種主要理論路徑,除此之外,泰瑞·史密斯(Terry Smith)鴻篇構建的三重“同時代性/當代性”(contemporaneity)理論架構,又試圖對上述現存兩種“後當代藝術”加以收編。而無論這三種理論路徑在具體建構思維和模式上存在何種差異,其出發點均是對進入21世紀以來已成範式的“當代藝術”的反抗,從藝術理論上均不同於上世紀末由豪·福斯特(Hal Foster)為新前衛藝術正名的、拉康意義上作為心理創傷的《重回真實/實在》(The Return of the Real,1996),均試圖回到三者所認定的不同的“真實”(the real),或直接介入社會活動的“現實”(reality),或提出介於作為“現實主義”和傳統“唯實論”的兩種“實在論”(realism)之間的“基礎實在論”(infra-realism)[1],或以多元架構圖繪一個多種時空和多重現實共存的、作為同時代真實現狀的全球圖景。本文即試圖厘清歐美當代藝術學界基於重回“真實”的問題意識、圍繞“後當代藝術”展開的這三種理論路徑,探討其可能性啟示及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