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做到果敢型行為的人,通常表現得比較自信而富有親和力,他們知道保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尊重他人的權益,並在不多餘地冒犯他人的前提下,實現個人目標或期望;肢體語言方麵,目光真誠,凝視對方,麵帶自然與適度的微笑,站姿挺直,體態、動作大方得體;聲音方麵,語氣體貼而堅定,音量、語速適中,表述清晰;經常使用的語言如“我想”“我希望”“讓我們”“我們的選擇有……”;人際互動中通常不會繞開問題,而是選擇主動,直麵困難,積極商討對策,提供雙贏解決方案,不隱藏個人觀點,坦誠、開放,建設性回應,有良好的自我情緒控製能力,尊重對方的立場與感受,不傷害或觸怒對方,能夠自然而合理地表達異見或拒絕,同時也能夠專心傾聽對方,表現出同理心。
果敢型行為適用於絕大多數正常溝通的情境,特別是合理權益受到侵害時;為重要決定而需要保持一致時;需要在不傷害他人情感的情況下拒絕他人要求時。果敢型行為能夠做到在達成個人意願與目標的同時,令對方感受到相對舒適、沒有受到冒犯、保留了尊嚴。
一個人如果能夠長期做到並表現出果敢型行為,對自我的影響是:對自身行為感到滿意,充滿自信,有擔當,有責任感,能在願意承擔後果的前提下做出果斷而清晰的決定,提升工作績效與個人效能,減少猶豫不決和緊張焦慮,並有勇氣麵對未來可能出現的挫折和失敗,長此以往因言行一致而倍感身心愉悅;對人際關係的影響是:因在人際互動中表現得有理有據、不卑不亢、進退有度,能了解彼此需求,尋找雙贏方案,因而容易獲得他人的好感與信賴,營造長期友好而融洽的關係。
另外,通過果敢型行為表達自我意願還可以維護自身合理的權益與訴求,避免不必要的物質與心理損失,不積壓不良情緒,避免過激行為與衝突,從而營造良好、健康、長期的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