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蔡瀾說美食:學會淺嚐二字

我們都是有些丈夫氣的

美食坊舉行競食比賽,參加者有六名,五個是香港的,還有一個來自日本東京,是日本的大胃王,叫小林尊。

這個人二十七歲,不是個胖子,樣子還不醜,頭發染成金色,眉毛剃得尖尖的,像一個偶像歌手,還帶著經紀人兼保姆上陣。

比賽之前,我們坐下來聊:“能吃那麽多,天生的?”

他對我還算是恭恭敬敬:“不,我們家裏人都不是大吃的。”

“那是訓練出來的?”

“絕對要訓練,最初吃一碗飯,接著兩碗、三碗、四碗那麽吃出來的。”他說。

“你在紐約的熱狗比賽,一連五年都是冠軍,到底能吞多少隻?”

“五十多隻,漢堡包我能吃六十多。”

“漢堡不是比熱狗還難嗎?”

“不是快餐廳那種那麽大。”他回答得很老實,“比熱狗容易。”

“這次比賽吃叉燒包,你有把握在十二分鍾內吃多少?”我問。

“沒吃過,不知道。”

“為什麽大吃會的比賽都定在十二分鍾呢?有沒有原因?”

“也不明白最初是誰規定的,”他說,“後來的都跟著定了十二分鍾,沒有什麽醫學根據。”

“你現在還有其他工作嗎?”

“沒有,全靠獎金過活了。”

“世界上有那麽多的比賽,你到底怎麽知道在哪裏舉行?”

“互聯網上有很多網站,我的經紀人替我找出來,我一個個去,今年的期已經排滿了。”他說。

時間到了,工作人員來叫我們上場。

台上站著幾位大漢,身材都比小林尊高大,個個都對自己的胃口很有信心。

輪到小林尊出場,他走出來,很有台風,已有許多女子尖叫,當他是明星。日本來的(不能稱為影迷或歌迷,最多是“胃迷”吧),紛紛舉起相機拍照,小林尊向眾人舉出“V”字形手打招呼,更惹得那幫瘋狂女子高聲尖叫。台上,工作人員擺了一籠籠的叉燒包,一籠十個,疊得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