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關係療愈”那一課,我們講過父母對於我們有兩層含義。一層含義是“生理父母”,他們在身體的層麵給予了我們生命。任何一個人出生來到世界上,都一定有一對生理上的父母。沒有這個物質基礎,我們的生命是不可能存活在世界上的。
但是一個人是否擁有“精神父母”,卻是因人而異的。有人出生後,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他的親生父母離開了世界,或者沒有從小陪伴在他身邊。在這樣的類似狀況下,這個人可能隻有“生理父母”,他的“精神父母”的位置是空缺的。
有人在成長的過程中,雖然親生父母陪伴在側,但是父母雙方經常爭吵,或者過早離異、分開生活,他的“精神父母”的位置依然是空缺的。有的父母雖然沒有離婚,一直陪伴在孩子身邊,但是父母所受的教育、性格、價值觀等,與孩子理想中的父母相差很遠。在心理上,孩子並沒有把親生父母當作自己的精神榜樣。這種狀況下,即使親生父母一直在身邊,孩子心中的“精神父母”也依然是空缺的。
在上一節“父母關係”的大課中提到,我們對父母的抱怨、跟父母的矛盾衝突以及溝通的問題,根本來源是我們對“精神父母”有一些期待,有一些要求。我們的親生父母未必天然就能滿足我們的要求。他們給了我們生命,是我們的“生理父母”,但他們未必天然就能滿足我們的精神要求。
能夠成為好的父母的人,並不是因為他們的精神有多高尚,他們的素養特別高,更不是因為他們懂得人性、懂得心靈法則,而是因為他們能夠成為很好的教育者,才成為很好的父母。
成為父母最必要的條件是有一個較為健康的身體,能夠提供健康的卵子和**,並且在十月懷胎後順利地分娩生產。因為這個原因,我們對自己父母天然的、理所當然的期待,是很不靠譜的,也是不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