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漢語四千年

3.由國音到京音京調

注音字母公布後,學術上、技術上的爭議不少,做了一些調整。最重要的是由國音變成京音,由不規定聲調變成以京調為準。

1912年國音統一會沒有審定聲調。1918年公布的注音字母方案規定的四聲點法,是把傳統讀書所用“圈破法”的圈改作點而成(圖64),主要是給臨時手寫記音用,不適合排版印刷。對於聲調的看法,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吳稚暉一貫的“草鞋主義”。吳稚暉認為語言文字工具如同鞋子,應以當前合腳適用為準標,“灶婢廝養”的粗人是搞不懂四聲的,不必分別太精細,能表情達意即可,可以一邊使用一邊根據實際需要修改。(參見《草鞋與皮鞋》,載《吳稚暉學術論著》第三編)1920年國語統一籌備會臨時大會上,汪怡提出不分四聲,單分長短(長音即平聲)。錢玄同提出“國音不必點聲的議案”,建議以“詞類連書”幫助區別聲調。當時胡適、黎錦熙等都不主張標調。於是大會決議:“教授國音,不必拘泥四聲。”如此,1932年之前,小學國語課本的注音往往不標調,甚至教育部公布的《國音字典》也沒標調(圖65)。

圖64 注音字母四聲點法,1918

圖65 《教育部公布校改國音字典》,1923年國語統一籌備會訂正

減少限製自然是好意,但沒有標準卻會造成混亂。1921年第三次大會上,黎錦熙的弟弟、本來主張廢除五聲的黎錦暉(1891~1967),提出了《呈請教育部公布國音聲調標準案》,因為他在開封、上海教了半年國語後發現,實際教學中如果不標聲調,師生無所依托,帶來很多麻煩和混亂。他主張以北京調為國語的聲調標準,用趙元任的標調法。因此1922年教育部公布的《注音字母書法體式》就采用了他的提案。於是“滿臉麻子”變成了“滿臉帽子”。